党委组织部是学校党委组成部门,正处级建制。党校办公室挂靠党委组织部。党委组织部是学校统筹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、党员队伍建设、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工作职责是:
1.负责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负责制定与实施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、机构编制管理、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管理、党校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2.负责学校党的组织体系建设,做好基层党组织设置、换届选举等工作,加强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,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。
3.负责党员队伍建设,牵头组织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,规范落实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、谈心谈话、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;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、管理、监督、服务工作,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和组织员队伍建设。
4.负责推进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融合考核工作,开展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,指导各二级党组织做好党支部考核工作。
5.负责统筹学校机构编制工作,负责组织开展机构设置调整、职能职责优化、人员编制(含处级、科级干部职数)核定等“三定”相关工作;负责建立和完善学校机构编制(含领导干部职数)和领导干部信息数据库;负责全校基层党组织、机构编制、领导干部和党员有关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。
6.负责学校处级、科级干部队伍和专职组织员队伍建设。负责学校处级、科级干部和专职组织员选拔任用工作;做好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“全纪实”和“一人一档”工作;做好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和选用工作;负责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。
7.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、考察等相关工作;协助组织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及干部选拔任用“一报告两评议”。
8.负责学校三级、四级职员岗位聘任工作;负责援疆援藏、对口帮扶、到上级(地方)挂职锻炼等外派干部的选拔、管理和考核等相关工作;做好校内挂职干部的选拔、管理和考核工作;做好来校挂职干部人才的任职、考核等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。
9.负责处级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,做好提醒、函询和诫勉工作。
10.负责组织开展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(任期)考核;负责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组织填报、录入和查核验证工作;负责处级领导干部出国(境)审批(政审)、外出请假审批、因私出国(境)证件管理及数据库管理和维护、国家登记备案人员报备等工作。
11.落实党管人才原则,宏观统筹学校人才工作。负责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;负责国家级、省部级等各级各类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;统筹做好高层次人才安全工作。
12.负责学校党校日常管理和建设,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、党员、处级及科级干部、优秀青年人才、党务工作者等教育培训。
13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